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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湖南大学培养财经人才,在原湖南财经学院七八级金融班校友“七八级金融奖学基金”基础上,经湖南大学原“七八级金融奖学金”发起人代表和湖南大学“财院八九基金”理事会代表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二者合并,定名为“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根据《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及商议结果,2017年度在教工中继续设立“青年教师奖”、增设“恩师奖”,即日开始组织申报,10月11日评选。本届“青年教师奖”奖励2人,“恩师奖”奖励1-2人;青年教师奖每人奖励1万元(税前),恩师奖每人奖励2万元(税前)。
一、申报(推选)对象
恩师奖:财院校区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教师
青年教师奖:40岁以下青年教师,在本职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包含教学科研系列、教辅行政系列)
二、申报条件
1、青年教师奖
(1)教学科研系列:要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近3年在校重点期刊或者校定A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在指导学生、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省级以上荣誉(包括指导挑战杯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指导研究生获得省优秀硕士论文等)。
(2)教辅行政系列:爱岗敬业,具有与时俱进的管理教育理念和工作方法,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所负责的工作在学校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勤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近五年在CSSCI(含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研究论文,主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管理或指导学生团队(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等。
2、恩师奖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躬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育理念,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口碑、有声誉。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几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在三尺讲台上,在教育、管理、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育人事迹突出。
三、申报材料
1.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青年教师奖申请书、恩师奖推选书。
2.附加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指导学生获奖证明等。
3.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不用胶装),以《青年教师奖申请书》为首份,其余证明材料依次排列。
四、申报要求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或由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理事会决定。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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