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树立“质量核心”和“问题导向”理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学科专业特点紧密结合,激发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活力,调动学院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着力改革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根据湖南大学下发的《湖南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的通知》(教务函[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我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种类
(一)自由申报项目
1.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2.课程建设项目
(1)教改项目
(2)专业课程建设
①慕课
②微课
③全英文课程
3. 通识选修课课程建设
①重点项目
②一般项目
4. 教材
5. 创新创业基地/学科竞赛基地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的方式。学院将在已有的三个校级创新创业基地基础上,拟再立项1-2个校级创新创业基地/学科竞赛基地。年初接受申报,通过评审的基地给予校级基地名称;年末根据基地建设效果,对业绩突出的基地,给予经费支持;业绩一般的基地,不予资助。
(二)学院统筹项目
1.SIT项目
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SIT项目;学院SIT培育及学科竞赛项目。
2.其他统筹项目
包括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暑期海外名师课程、教师能力提升项目、本科生全民阅读计划和本科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研讨会等。
二、申报条件
全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老师均可申报。其中:已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但未结项的老师,本次仍可申报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且已结项的老师,优先考虑首次申报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老师。已主持1项以上校级教改项目但未结项的老师,不具备申报条件。
三、项目评审
(一)原则
1.对接学校考核要求。重点支持《湖南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改革专项建设的通知》中的“主要任务”。
2.避免重复建设。关于课程建设类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对于同一课程和教材项目,如果近三年已获得过学校资助,则不纳入本次申报及资助范围。
3.鼓励团队申报。鼓励团队申报专业综合改革、慕课建设等课程建设类项目以及教材项目。
4.项目适度打通。如果某一项目的申报数量少于拟立项数量,则调减该项目立项数量,增加需求量大的项目立项数量。
5.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将会同学校一起,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建设成效,对于业绩突出的项目,据实按需投入经费;对于效果欠佳的项目,缓拨或停拨后期剩余经费。
6.限项要求。为了增加资助面、集中精力做好项目建设,原则上,一位老师只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两个项目。
7.动态平衡。项目评审时,将考虑各教学系之间在项目立项数量、资助金额上的相对平衡,同时考虑各教学系之间在整个项目建设周期(2016—2018年)内的整体动态平衡。
(二)办法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评审结果最终确定,立项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项目申报书提交要求:
(一)纸质项目申报书(参照附件《执行任务书》)先提交给各教学系汇总审核,再由各教学系统一交院教务办吴璇玺老师。
(二)电子项目申报书发送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
(四)本通知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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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
附件1:湖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通知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执行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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