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安排,现将 2017 年该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 项目介绍
项目选派办法及申请条件见《2017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我校选拔教师人数为 29 人。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45 岁(应为 1971 年 4月 1 日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研究的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年龄不超过 40 岁(应为 1976 年 4 月 1 日以后出生)。留学期限为 3-12 个月。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二 、 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日起即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申请表,网上提交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2 日(受理机构为“湖南大学”),请按照《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及时在线提交。
2.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附件 1,电子版请发邮件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填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与出国研修课题联系紧密的在研 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 , 如有多项 , , 请按与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的结合紧密程度进行排序)和科研成果清单(附件 2)需学院及(或)科研部门盖章。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 3):该表由学院组织 3 名以上的专家进行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并进行学院内排序。评审意见须经所有专家签字并盖有学院公章。专家评审意见表须注明每位专家的所在院系、专业及职称信息。《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在网上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和《2017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 4)的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邮件主题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学院名称”。教师的申请材料纸质版请学院人事干事汇总审核后于 4 月 13 日上午 11 点前统一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
三 、 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为聘用在我校教师岗位的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湖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和《湖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的申请条件。5年内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录取资格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派出导致资格作废的人员或2年内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录取资格但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放弃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得申请。首个聘期内的助理教授申请该项目,如计划出国时间超出聘用合同时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如属于可续聘对象,学院应提供其合同约定任务完成情况。
2.该项目的申请范围不包括留校优秀博士、专职科研人员及实验技术人员及来校后有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人员,未申请过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该项目。曾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但未获批准的申请人需重新注册,以新申请人的
身份申请该项目。
3.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的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
进行考察:
(一)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三)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
平的差距;
(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五)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六)校内专家评审意见;
(七)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研修计划需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我校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联系人:杨湘清 邹薇 电话:88822785
电子信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附件 :
人力资源处
2017 年 3 月28日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