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统计 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北) :
为支持湖南大学培养财经人才, 在原湖南财经学院七八级金融班
校友“七八级金融奖学基金”基础上,经湖南大学原“七八级金融奖
学金”发起人代表和湖南大学“财院八九基金”理事会代表联席会议
讨论决定 二者合并 , 定名为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 。 根据 《 湖
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 基金 ”奖励办法 》有关规定 及商议结果 ,2016
年度 增设“ 青年教师奖 ” , 即日开始 组织申报,11 月中 下 旬 评选 。 本
届 青年教师奖 视申报情况 奖励 3-5 人,每人奖励 10000 元(税前) 。
一、申报 对象
40 岁以下青年教师(包含教学科研系列、教辅行政系列)
二、申报条件
1. 教学科研系列:要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者国家自然基金,
在校重点期刊或者校定 A 级期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 并在指导学生、
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省级以上荣誉, 包括指导挑战杯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指导研究生获得省优秀硕士论文等。
2. 教辅行政系列: 爱岗敬业,具有与时俱进的管理教育理念和
工作方法, 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在学校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个人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勤奋学习, 不断提升业务素
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 )发表 与本职工
作有关的 工作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管理或指导学生团队(组织)获
得 校级 及以上荣誉等。
三 、申报材料
1.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 基金 ” 青年教师奖 申请 书。
2. 附 加证明 材料,如:科研成果 , 指导学生 获奖证明 等 。
3. 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 (不用胶装) , 以《 湖南大学“财经
教育奖励 基金” ” 青年教师奖 申请 书》 为首份, 其余证明材料依次排列 。
四 、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在 11 月 月 16 日前 , 直接 向 基金会 提交申请 , 纸质 材料
于 于11 月16 日前 统一交 财院 校区 beat365官方网站办公楼 楼128 室 汤 老师
处 ,联系电话:0731-88684802 ;电子版 申请书 材料 打包(压缩文件)
发邮件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
2.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理事会 邀请校友代表和有关
学院领导、老师组成评奖委员会,审读申请人材料,评出获奖人。
五 、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参照《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 基金 ”奖励办法 》的
有关规定 或由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 理事会 决定 。
湖南大学财经教育奖励基金 会
二〇一六年十 一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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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