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年级初审,学院审核等环节,我院现拟定将以下三位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申请材料上报学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王雪婷、旦增卓嘎
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龙婕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0日
公示联系人:杨老师
公示地点:红楼2栋127办
联系电话:0731-8868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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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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