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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科技厅、财政厅开展了“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推荐工作(通知详情见附件)。请有意参与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具体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1、引进对象。
来湘创新创业的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分为创新人才(外聘专家)、创新团队、创业人才3类。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9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海外回国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企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1)创新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符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业发展。
二是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三是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四是引进来湘后须全职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创新人才,可以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假期工作、产学研项目合作、提供战略咨询或技术指导等柔性方式引进来湘,且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2个月(外聘专家)。
(2)创新团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二是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是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是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一般不少于4人,稳定合作2年以上,可跨单位协作。
五是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条件,团队其他骨干应具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水平。
六是原则上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须全职在湘工作。
(3)创业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企业在湖南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三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顺应我省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
四是同一人为多个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的,只能通过一个企业申报。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人。
2、申报方式。
(1)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评审。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17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5月21日。后续申报推荐的项目,纳入人才储备库,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2)申报对象原则上须是1年以内(2018年5月1日以后)来湘创新创业或与在湘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对近年来引进来湘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及省“百人计划”专家,引进后一直在湘创新创业的,对引进来湘时间予以放宽(已获原长株潭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来湘工作时间等限制。
请各位申报老师于5月17日前在科技厅系统(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报并与基地科取得联系。
注: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的支持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璠 陈实
联系电话:88821671
科研院高新办基地科
2019年5月5日
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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