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修订)》(湖大研字〔2021〕22号)相关文件精神,李兴明等6名研究生(名单附后)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且学院无法联系到研究生本人,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学号 |
姓名 |
S09181062 |
李兴明 |
S09211019 |
向琼 |
S141801470 |
张羽 |
S10181153 |
朱烨 |
S11181138 |
赵文静 |
S141801473 |
刘璇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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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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